在法律上来说是不一样的,建设单位是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的相对立的主体:发包人是独立的,建设单位是承包人。都应该是独立的责任主体。 但是在实际中,二者往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即后者是前者的一个子公司,后者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发包人有可能将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承包人,而该承包人又将工程包给建设单位。也就是转包的行为。这在我国的基建中是常见的现象。 这样的话,第一发包人和第二发包人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第二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尽管第一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承包关系,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出了事情,第一发包人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工程发包方是什么意思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什么是发包人?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 第一、关于...[详情]
废旧(弃)木质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成为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实现木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紧迫任务,下面就一起随小编...[详情]
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做好交通管理工作,郑州警方强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建立互联网路况数据信息诱导系统,强化重点区域设施完善,创新对重点路口的管理措施。目前郑州已经布设了63套LED文字点阵屏和45套复合式交通光带诱导屏,基本实现对市区主干道和快速路的信息诱导和发布;在全市快速路和干道节点易堵路口设置275处实时、动态路况抓拍设备,向互联网平台推送实时抓拍图像。与此同时,郑州交警部门强化重点区域设施完善,对河医、省医、火车站、二七塔、东方红岗等50处重点交通节点和区域实施了交通组织优化,创新重点路口的渠化管理,对正兴街和福寿街交叉口实施“借道左转”和“潮汐车道”的理念,早...
2015年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打造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新支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城市建设重心向地下转移 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等问题 会议指出,针对长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详情]
橙色的是摩拜、黄色是的ofo、蓝色是的小鸣和小蓝、绿色的是快兔和优拜、银色的是骑呗……共享单车这一火热的创新项目,已然成为“分享经济”和“互联网+”便利市民生活、服务城市交通“痛点”的鲜活案例。然而,其“任性生长”的态势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记者日前从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获悉,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规范公共自行车的管理。不贪快,发展切忌“见钱眼开”4月22...[详情]
2016年1月1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公布26家实施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名单。...[详情]
昨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短视频内容、技术等方面作出详细要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