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表现为行为人无中生有的编造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并向众人扩散的行为。 第二,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极坏,前提是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受害人未告诉,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谓的告诉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受害人告发的,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不予理会,但如果是因为他人诽谤引起受害人的死亡,或者引起当地群众公愤,或者影响了外国友人的国际关系等,那么受害人如果不能告诉或者不告诉,人民检察院也会提起公诉。 第三,诽谤罪的客体是自然人,是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第一,行为人对权利人造成精神损害的赔偿,名誉侵权因为是在品德、才干、声望和信誉等方面对权利人进行攻击或者污蔑,所以最直接的伤害就是权利人的精神损害,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飞速的年代,诽谤所造成的后果影响确实很难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于权利人的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权利人的名誉并且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来消除被侵害的名誉,但是有些损害一旦形成,已经无法恢复,例...[详情]
2月27日深夜,作为血友病吧的吧主“蚂蚁菜”(网名)在血友病吧发帖称,在2月26日收到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刘陕西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蚂蚁菜告上了法院。2016年1月,百度贴吧“血友病吧”经历了一场商业化的风波,原吧主“山东老八路”(网名)和“蚂蚁菜”被换下,新吧主被质疑靠花钱取得资格。其间,蚂蚁菜也在知乎等网站发表文章将矛头直指陕西医大血友病研究院院长刘陕西。1月12日,百度就热门疾病贴吧被出卖一事发布对外公告:病种类贴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只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百度在此后的声明中表示,“由于贴吧聚合了大量精准、细分的用户群,使得很多高人气吧天然具备营销价值。特别是...
广州市公安局通报,近日,一男子黄某为达泄私愤目的而通过WIFI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被广州网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0月22日起,广州警方陆续接到海珠区沙园街一小区附近多名群众报警,称在小区附近发现4个可疑的共享WIFI,内容分别是“XX花园F区XX栋XXX房黑帮”“XX花园F区XX栋XXX房是黑社会”“请好心人帮忙报警”“这个人骗学生钱财”的信息。经属地派出所深入调...[详情]
随着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信息媒介的兴起,互联网上侵权行为导致的案件数量也随之猛增。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利用微博损害他人名誉权的纠纷,现正在申请执行中。 阎某是镇江某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并在新浪微博认证用户,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令她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一位素不相识的人发私信辱骂她。那是2016年10月10日20时许,阎某收到用户名为“妍妍妍妍-xy”通过新浪微...[详情]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公众发声的重要平台,很多人借助网络贴吧、论坛,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但也因为互联网的“隐蔽性”,让很多人放松自我约...[详情]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在近日提前解除了王宝强和马蓉共同持股的公司: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的股权冻结,涉及的金额120万元,解冻日期是20...[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