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构成要件 折叠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折叠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折叠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
我们都以为教师是天使,但是却不知道,教师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存在罪恶的可能性。那么,教师猥亵儿童怎样处理呢?佰佰安全网和您一起来看一下!...[详情]
原标题:辽宁一男子网上逼迫少女裸聊,涉嫌猥亵儿童被批捕“不照我说的做,就去你家弄死你……”今年6月,小月、小佳、小浩(均为化名)等3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孩,在犯罪嫌疑人何其滨的言语恐吓威胁下,先后被迫模仿不雅动作并与其视频裸聊。日前,辽宁省瓦房店市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何其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悉,此案是辽宁省首例利用社交网络猥亵儿童的新型性侵犯罪案件。今年20岁的何其滨是无业人员,为寻求刺激,他多次利用社交网络与陌生女网友欲进行裸聊。由于对方多为成年人,不易被骗,何其滨便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今年6月初,何其滨更换网名“小岩”,通过网络与小佳、小月成为网络好友。聊天过程中...
把自己包装成“星探”,通过引诱女童发送裸照、逼迫QQ裸聊等方式“隔空”猥亵女童,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起通过互联网实施的案子入选了2018年南京法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件。记者注意到,在南京中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还有一件也与网络有关:但与之相反,体现了法律的温暖。网上与未成年人裸聊获刑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蒋某飞虚构身份,谎称自己代表“星晔童...[详情]
(原标题:男子失恋后心态发生变化 多次猥亵儿童被逮捕)来黄岛打工的男子闵某失恋后心态发生变化,他以送玩具为借口,多次于上学、放学时段猥琐未成年小女孩,性质恶劣,近日被黄岛检察机关批捕。检察官提醒:防止孩子被侵犯,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安全知识教育,让孩子学会并掌握自护的方法。23岁的闵某是外地来黄岛务工人员,先后做过饭店服务员、保安、厨师等工作。他曾在老家谈过一个女朋友,与女友分手...[详情]
河南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一名男性英语老师,屡次在卫生间猥亵幼童(包括抚摸下体)并拍摄照片视频。...[详情]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20日向记者证实,该区洒渔乡巡龙村新希望幼儿园园长郑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警方控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