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共有六章50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参与社会发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指老年人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应该享有的各种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老年人同样享有;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应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利益。主要内容有: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赡养扶助的权利;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劳动权利;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等。这些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允许任何入侵犯。 ①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条明确规定:“老年...
(一)申请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人身安全保护裁...[详情]
1、作出裁定的时间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人民法院经审查或听证确信存在家庭暴力危险,如果不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将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应当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2、裁定包含的主要内容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2)禁止被申请...[详情]
反家暴法中第四章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则,那么,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呢?随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了解下吧。...[详情]
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但是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系申请人的意思自治,依法可以申请撤回。那么,如何撤回人身安全保护呢?...[详情]
◆法官向当事人住所地的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4月13日,市民孙女士(化名)收到了海沧法院家事法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让处于恐惧中的她有了安全感。因为,有了这个,她就不怕家暴威胁了。这也是自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厦门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了防止人身安全保护令“遇冷”,当天,海沧法院家事法庭法官还先后向孙女士的丈夫及其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直接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女子求助长期遭遇丈夫家暴威胁4月11日下午5点左右,孙女士来到海沧法院家事法庭求助。她称:她和家人长期遭受丈夫林某的家庭暴力,请求得到保护并解除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孙女士...
原标题:海南一男子屡遭妻子家暴,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6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48岁的申请人许某(男)发出了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申请人许某与被申请人张某(女)为夫妻关系。据申请人许某描述,2015年6月20日上午,已分居的被申请人张某用自己的钥匙打开家门, “抢”走许某个人管理和使用的两台笔...[详情]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的一份司法解释,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这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指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何种程序,反家庭暴力法中没...[详情]
11月25日,有一名男性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让他免于妻子的威胁与拳脚。...[详情]
崔某与丈夫赵某于1974年登记结婚,婚后赵某经常对崔某进行殴打及辱骂,期间赵某也曾作出承诺,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有家暴行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