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背叛国家罪的境外犯罪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详情]
国家安全意义非凡。那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带领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吧!...[详情]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已经成为城市交通安全的共识,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于是“代驾”这个行业应运而生。但是如果代驾这个行业被某些人成立的所谓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强迫从事“代驾”工作的群众缴纳保护费,对不缴纳相关费用的,以暴力手段进行驱赶、胁迫……对于这样的行为,杭州富阳公安坚决予以打击。2018年9月份期间,富阳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获悉,在富阳城区多个娱乐场所、酒店门口从事“代驾”行业的群众受到社会闲散人员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殴打,强迫“代驾”人员交纳保护费才可以从事接送客人工作。富阳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调查,经缜密侦查,发现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陆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香港发展一直牵动着我的心。”习近平主席以充满深情的话语,开启他为期3天的香港之行。为表达祝福而来,为体现支持而来,为谋划明天而来。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6月29日至7月1日莅临香港,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视察。49个小时、20场活动,足迹遍及港岛、九龙、新界...[详情]
10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自10月17日0时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次日12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用于党的十九大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记者了解到,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详情]
当地时间3月4日,斯里兰卡中央省康提行政区发生斗殴事件,警方表示,康提地区从当地时间3月5日下午至当地时间3月6日早上6点实行宵禁。...[详情]
湖南省怀化市主办的《边城晚报》头版头条报道,“中学毕业生可免试免费读技校——除洪江区外,怀化12个县市享受此项国家政策”。洪江区到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