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
(一)禁止超载。随着目前运输成本越来越高,而货物运价持续走低的趋势,部分货运企业或车主为减少运输成本,提高效益收入,全然不顾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核定运载量和严禁超载行驶的规定,明知核载数量却硬是成倍的装载,从而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留下了血的教训。 (二)禁止逃避检查。部分大型货运车辆驾驶人思想认识不够深入,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大型车辆装多点没关系,在运输过程中为逃避交警检...[详情]
部门应当根据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责任认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详情]
近年来大货车引发恶性交通事故频发,让人们提起大货车就会感到害怕。引发大货车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今天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引发大...[详情]
家长对预防孩子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很重要的,起码让孩子避免出现交通事故,那么家长如何教育孩子防范交通事故?...[详情]
8月12日中午12:41,青州公安官方微信发布一则来自青州交警的事故通报:8月12日上午8时40分许,一货运汽车沿青州胶王路由西向东行至涝埠路口东侧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青州交警于13:36分发布又事故续报:2018年8月12日上午8时40分许发生在青州市胶王路的交通事故,经初步判断,该事故系肇事货车刹车失灵所致,事故共造成20人受伤,13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死亡,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和消防部门了解到,今天凌晨4时左右,北京四环主路慈云寺桥发生两辆大货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另一辆拉满石材、违章停车的大货车追尾相撞,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车辆起火燃烧,目前火已扑灭,现场已基本清理清完毕。事故目前导致2人伤亡。怎样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详情]
2020年4月15日5时30分,在乾安县境内503公路286KM处,自西向东行驶的奥迪牌轿车与自东向西行驶的羚羊牌轿车刮后,奥迪牌轿车与自东向西行驶的小型半截货车相撞,致小型半截货车起火,事故造成1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乾安县领相关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部门处理相关工作。遇到特大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1、暂扣车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详情]
2016年5月14日下午,河南新县发生中巴车与货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该起事故中,直接导致6人死亡24人受伤。...[详情]
一名驾驶大货车的男子发生交通事故,男子被卡车内,情况危急,中原区消防大队仅用半个小时成功将其救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