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赔偿如下: 1、权利人损失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用公式表示如下: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而我国法释[2015]4号第20条规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可以视为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也就是说,侵权产品每销售一件,可以认为会导致权利人的专利...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方式如下: 《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该条规定了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 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 《最高人...[详情]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指侵犯专利的行为而造成损害,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责任以后,确定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额的一般准则。具体地讲,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是以补偿权利人的损失为原则,即补偿性原则,还是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以外,还对侵权人实行一定的惩罚,加重其赔偿额,即惩罚性原则。目前,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两种观点,一是补偿性赔偿原则。二是惩罚性赔偿原则。 1、补偿性赔偿原则 ...[详情]
国外专利要是被侵权,那么也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对其保护,那么国外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走进佰佰安全网进行了解。...[详情]
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微信朋友圈随手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7月1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该院首起“朋友圈”侵犯名誉权调解案——成功调解一起朋友圈辱骂并公布他人个人信息的案件,最终判定发布者赔偿损失并向对方赔礼道歉。 ■ 工作纠纷 拿朋友圈撒气惹麻烦黄岛男子孙某在当地从事中介服务行业,近日,他与张某因工作中一批货物受损产生矛盾,关系闹得很僵,张某就在自己的朋友圈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体登记信息、手机号等。因孙某从事的是中介服务行业,张某的不当言论在行业内小范围流传开来,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
因工伤引起的劳动赔偿纠纷,在生活中比较普遍常见。但因纠纷矛盾日渐加深,从而引起人身伤害事件的,也不在少数。 界首人王某某的儿子在工地打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高位瘫痪。与老板交涉多次,始终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23日下午,王某某再次找到老板,希望能要来2000元钱给儿子看病,但仍遭到拒绝。一怒之下,王某某将老板、老板的岳母及调解人残忍杀害,并将老板的妻子捅成重伤。 2015年,...[详情]
加多宝和王老吉两品牌因广告语侵权问题打了整整两年的官司。近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加多宝因侵权广告语赔偿王老吉500万元。 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怕上火”这一广告语为王老吉专有,被告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侵权广告语,包括“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并赔偿原告王老吉500万元。法院认为,“怕上火喝”是产...[详情]
“我妈上班路上出了车祸,至今还躺在急救室里,肇事司机跑了。”...[详情]
4年前,台湾明星林志颖发布的一张PS图片,被厦门摄影师朱庆福以侵权行为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海淀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朱庆福获赔34.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