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数量合计在一千...[详情]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罚: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详情]
侵犯著作权是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侵犯著作权罪怎样量刑呢?我们佰佰安全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详情]
侵犯著作权也不法的,那么侵犯著作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呢?小编在文中为您具体介绍一下。...[详情]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上海美影厂的动画经典《葫芦娃》形象深入人心。4月22日,上海市版权部门发布“2018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其中有一例案件正是为葫芦娃“维权”。据悉,国内有多家游戏企业因在游戏产品中私自创作山寨“葫芦娃”形象、侵犯知识产权,被判赔偿经济损失数十万元。据悉,被告中青宝公司委托被告跳跃公司开发涉案游戏《300英雄》。这一游戏中出现了“战士娃、猎人娃、牧师娃、骑士娃、术士娃、法师娃及盗贼娃”等七个角色形象,与美影厂卡通经典葫芦娃形象相似。而在该游戏的宣传推广中,星游公司运营的电玩巴士网站也大打“葫芦七兄弟”概念,涉嫌侵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
近日,国家版权局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及国内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对网络音乐作品应全面授权、避免独家授权。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连续开展“剑网行动”,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力度,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付费听正版音乐逐渐成为主流,在此背景下,网络音乐的授权和传播问题日益引人注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近日接受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作出解答。记者:国家版权局为什么提出网络音乐...[详情]
在官员的私家车中装上定位仪,然后尾随跟拍,再利用拍摄到的官员“违法违纪”照片或者视频,对官员实施要挟敲诈钱财。这样的一条“致富”路的设计,出自湖南省长沙市4名犯罪嫌疑人之手。 不过,这伙人并未得偿所愿。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了这4名犯罪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7年以来,李某、刘某、阳某、王某到长沙市内的多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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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益阳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公司)、吴正戈、贺军骗取贷款,吴正戈、张李理、周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