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的。 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详情]
在当今这个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毕竟国家安全十分重要。那么,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规定呢?佰佰安全网和您一起来看...[详情]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下面跟着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详情]
5月6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则《李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年2月,廊坊银行员工李某,借调到银监会工作,通过微信将当时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保密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拍了下来发给前同事,这些照片最后辗转流传到金融圈很多微信群,最终李某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起因隐去“机密”字样将文件拍照外传根据判决书,1986年出生的李某(女),研究生毕业后,自2011年7月至今在廊坊银行工作,其中2016年6月至12月被中国银监会借调工作,借调期满后,因工作原因继续借调至2017年2月底。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在...
以法治火古已有之。商朝史书中就已有用刑罚之手段管理火政的记载,随后,《晋律》《永徽律》《大清律例》等律令均对放火行为及其处罚作了相关规定。由于放火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我国的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均将放火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中予以重拳打击。 一、案情摘要 2013年6月16日,犯罪嫌疑人楼某某、金某春伙同金某才为了阻止他人进入某市一大学工地施工,遂用...[详情]
近年来,驾照考试难度提升,一些学员怎么考都通不过,资深教练孙某上网查到了偷渡越南获取驾照的歪招,谁知在带第二批学员偷渡时就被抓获,因涉嫌偷越国家边境罪获刑。缓刑期间,孙某没有收敛,为了好处仍未收手。日前,孙某因再次涉嫌偷越国家边境罪被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周某陈述自己现在虽没中国驾照,但马上可以取得越南驾照。这番奇怪的供...[详情]
大货车驾驶员杨某站到了温州中院被告席上,他被指控疯狂逃逸,知道其行为可能发生事故,还放任事故的发生,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详情]
1月29日下午,被宣判无罪后,张玉玺和辩护律师郑晓静、徐昕在夏邑县法院门口合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