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并未规定威胁恐吓罪,威胁恐吓他人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刑法第293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证据标准 一、主体证据 犯罪主体为自然人,系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实:(1)实施寻衅滋事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方法、经过;(2)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之间有无预谋、犯意提起和组织分工等。 2、被害人陈述。证实行为人寻衅滋事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及特征、经过结果等,及给自己造成的伤害程度及财产损失情况等。 3、证人证言。证实内...
据相关律师介绍,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详情]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人格权被侵害,可以在侵害过程中要求停止侵害,恢复自己的名誉,但是前提必须要录下视频资料,或者收集一切关于人格权被侵害的纸质证据,一切法律依据来源于证据,...[详情]
人格权是作为自然人的民事主体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而且也受到了法律的认可以及保护,那么,侵害他人人格权如何索赔呢?...[详情]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需要申请的,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呢?随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了解下申请流程吧。...[详情]
如今,“跑腿”行业发展迅速,人们利用“跑腿”同城代送物品方便快捷,而这个方便也被不法分子所看重了。近日,延吉市一男子为报复原企业负责人,让“跑腿”送恐吓信上门,以为万无一失自己没有暴露身份,没想到在指定地点准备取钱时却被警方抓了个现行。 意外:“跑腿”送来恐吓信 “把50万送往约定地点,如不按期付款或者报警,就在网络上公布你公司的商业秘密。”5月29日,延吉市某企业老板付某接到“跑腿”送来的一封信。看了信的内容后,让他大惊失色,原来,这是一封恐吓信。信上写着,让他在次日中午,将50万元人民币送往约定地点,如不执行将对其实施报复。付某猜测,这应该是熟人所为。担心自己和家人受到伤...
近日,家住广东顺德杏坛镇光华村的李先生,上周在网上买了一些商品,收货地址是他在光华村的工作单位。几天后,部分快递货物陆续送到,但唯独缺少了一件价值37元的长裤。李先生查看物流信息,发现显示裤子已被自己签收,于是马上向快递公司询问。“快递公司称放到李先生宿舍了,他们就一直让我找了很多天,但并没有找到。”在确认自己并没有收到货,但被“代签收”后,李先生以快递丢失为由,向快递公司进行...[详情]
男子手头拮据,为筹钱先是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最后竟然以要模仿恐怖组织制造恐怖事件相要挟,企图勒索当地县委书记2万元。经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4月18日,法院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现年29岁的刘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刑八年六个月,2016年7月才刑满释放。2016年10月至11月间,手头拮据的刘某先后三次窜至顺昌县城...[详情]
在举报平度一处尾矿库非法生产10分钟后,记者接到一个神秘电话:“你说我干活违法是吧我已经知道你电话了!”...[详情]
2016年1月13日,燕郊迎宾路口发生人质劫持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劫持一名女子威胁出租车司机,不送他回家就将女子杀死。事件详情,佰佰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