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仓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从订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已生效,存放人并未交付储存物,应承担赔偿仓储人损失的责任。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详情]
不同种类的仓储合同具有不同的种类特征,也更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双方在签约时,一定要对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全面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如何防范仓储合同的陷阱那?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详情]
2015年8月2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入分析近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马凯,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勇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问题仍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习...
2016年7月29日,记者从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之“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系列成果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已初步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升了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重点实施四项任务: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保障、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保障、食品物流质量安全保障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计划到2017年,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加...[详情]
时间和案值:9月26日,南阳市工商专业分局、城区烟草局、仲景公安分局联合执法,捣毁违法卷烟仓储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扣用于违法卷烟交易活动的丰田越野车一台,现场查获走私、假冒、非渠道卷烟共计45个牌号7423条,总案值85.23万元。事件经过:据反映,仲景路有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经常驾驶一辆白色的丰田越野车给一些副食店送烟,行动异常诡秘。南阳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办公...[详情]
智能交通实现了红绿灯控制车流量,而物联网交通则变革成车流量控制红绿灯;智能安防以事后追踪为主,物联网安防则变革成事前预警、防范于未然...[详情]
梧桐山为莲花山余脉,历史上是“新安八景”之一,有较丰富的人文景观。梧桐山自西南向东北渐次崛起。在其主要山脊线上,分布着三大主峰(海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