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警,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由警方进行事故鉴定,确定双方各自的事故责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了就诉讼。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对于摩托车没有特别的标准,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因此发生事故后,都是按照道路交通法来划分责任的。和其他的汽车没有区别。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警,交警勘查现场后,还要看双方在事故中有哪些违法行为,例如占道、逆行、超速、无证驾驶、车辆没有年审、等等所有违法情况和现场情况综合起来做出事故责任划分。只要有违法行为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一)行为责...[详情]
2019年3月4日下午2时50分,郑州市纬二路政五街附近,一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轿车与擦边而过的公交车发生剐蹭,突然被打开的轿车左后门挂在了行进中的公交车身上,车门被硬生生的反向“掰”了过去! “当时我们就在附近执勤,只听到‘咔嚓’一声和紧急的刹车声,我们赶紧跑过去查看,一男子站在轿车边被眼前一幕吓得不知所措,但好在没人受伤!”花园路巡防员赵银宝说。经队员了解,当时轿车中有两名男子,驾车在路边停下后,没注意观察周围路况,随手推开车的左后门时,车的门边正好挂在一辆公交车上,车门瞬间都被掰断了,幸亏年轻人躲得快,只是被吓得不轻。事故发生后,轿车方男子也承认自己大意和过错。佰佰安全...
郑州晚高峰期间,郑州嵩山路长江路南向北辅道(亚星城市山水小区西门出口),一辆宾利轿车与一辆水泥罐车“亲密接触”,从图片看:黑色宾利轿车左前轮卡在了水泥罐车车轮下无法挪动。据目击者郭先生称,当时宾利轿车要右转,水泥罐车是直行,交警蜀黍判宾利司机全责。。。。。。小编表示:豪车也不能“任性”啊~~~~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详情]
12月10日晚18时31分,在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一辆银色轿车与一辆红色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现场货车后车车兜运载着钢筋柱,其中有一根远超出后车车兜长度数米的钢筋柱直接贯穿一辆银色的小型轿车车身,整个轿车车顶被掀开,车顶部位悬挂在钢筋柱上,轿车紧急气囊弹出,应急双向灯不停闪烁,场面十分惊险。据了解,当时轿车司机和妻子在归家途中途径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与经五路交...[详情]
3日早上,绍兴329国道发生重大车祸,大卡车与小轿车相撞,两辆都是浙D车,小轿车严重变形。...[详情]
14日凌晨时分,省城经开区翠微路东海花园南门口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在行驶时撞上一辆越野车,马自达随后失控,撞向路边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