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企业专利被他人冒充,是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罪,也就是指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详情]
中国 中国移动客服工作人员介绍,收到垃圾短信后把“发信息的号码*收到的不良信息内容”转发到10086999,或拨打“10086”转人工服务举报。 随后中国移动会向用户回复一条短信,表示已收到举报的不良信息,会作出相应处理。经举报后的垃圾短信号码将很快被屏蔽。中国联通用户如果收到垃圾短信,可以转发至“10010”短信投诉举报平台。 2014年4月11日前发布的《2013年...[详情]
我国土壤污染严重,其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矿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那么企业导致土壤污染会被处罚吗?...[详情]
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的不仅是商标权人的利益,也侵犯了知识产权,法律对于此种行为绝不姑息,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呢?...[详情]
经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大气污染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245万元(含行政处罚145万元),张剑甫等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罚。法院判决认定,2014年3月初,建滔公司发现其二期生化处理站的生化池出现活性污泥死亡的现象,后来情况日益严重,至3月底该处理站已不能达标处理蒸氨废水。时任建滔公司总经理王成武、公用工程部经理张剑甫、副经理胡晓晶、二期生化处理站主任陈瑞和岗位责任人张铸,在未采取有效措施让蒸氨废水处理达标的情况下,为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捏造了虚假的达标水质检测表。同时,将未...
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日前,龙岩3家企业因此被行政处罚,并被要求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具体违法行为涉及:龙岩中元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龙岩市新罗区宏坤食品商行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啤酒;福建龙岩大豪好世界酒楼有限公司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佰佰安全网提醒:接二连三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被曝光在...[详情]
4月18日,湘潭市人社局通报了今年的3起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2016年12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投诉,称由于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湘潭美高梅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146名员工自2016月6月至11月的工资,合计205万余元。经调查,酒店员工反映属实。市人社局当即责令该酒店于2017年1月12日前,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对存...[详情]
据中国政府网17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布并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详情]
今日,国家发改委就“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举行新闻发布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