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管理规定 (1)港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者上岗作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管理档案,保证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2)港口经营单位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应当依法具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未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3)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选择具...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详情]
为防止溢油污染海洋,各个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监测体系,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看看海洋石油泄漏管理规定吧。...[详情]
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那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详情]
10日上午七点半左右,柳南区航军停车场附近的一个用来堆放面粉的仓库发生火灾,黑烟冲天,另外一个堆放了电器的仓库也遭了秧。从柳南区城管部门了解到,该起火的仓库已于去年8月被城管调查,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认定其为违法建设。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城管部门于今年1月7日对其下发执法文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所建的违建,同时之前也曾督促当事人尽快找合法的场所搬迁,但是当事人并未执行。因为其法定诉讼期未满,强制拆除的程序还没有走完。违建仓库发生火灾,再次警示违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租不得、住不得、用不得。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火灾、坍塌事故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意外事故,给我们的生...
据报道:2010年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有13个,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详情]
2019年1月14日下午17点38分许,郑州交警六大队三中队民警张贝贝等人,在郑东新区高速口进行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豫A92BU8...[详情]
春运即将开始,面包车超员、客车人货混装这些违法行为有抬头现象,高速交警加强了这方面的查处力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