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后悔权”:消费者通过网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收到货品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都可以退货。此规定确实很严很硬,但是有4类商品不能退货,尤其是“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伸缩性过大,缺乏操作性,因而有近20%的消费者未实现 “七天无理由退货”主张,也就不奇怪了。 未实现“七天无理由退货” ,如果光是后悔还好办一些,毕竟东西还在,此时用不上之后可以用上,或者送给他人用,而遇到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对购买者来说是一大损失。网络购物不比网下的实体店,眼见为实,得通过图片和介绍进行辨认,而如果货不对板,或者出售者虚假推销,将导致消费者的一时冲动,对不宜...
企业要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那么企业...[详情]
供电企业降低事故率的措施,可从电网结构、设备质量、员工素质、作业方式方法、自然环境、员工行为准则等方面考虑,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落实...[详情]
献血本身就是自愿的,不能用献和不献来评价一个人,承诺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不可在他人急需要的时候轻易许诺,失望有时候比希望打击更大。 高先生家人发帖向网友求助日前,泰安市民高先生患急性肝损伤入院,肝细胞大量坏死,每天需要输血救命。由于血浆有限,高先生家人想通过互助献血筹集血浆,而二十多位答应献血的市民,至今没有一位兑现承诺。目前,高先生家人只能借助亲朋好友帮助,献一点算一点,尽可能挽救高先生的生命。家人献血不够用,微博上求献血22日,高政再次通过网络发布父亲高立良的病情,抱着一丝期望,希望能有哪怕200ml的互助献血可以帮助父亲。而躺在泰安市中医院病床上的高立良,11月11日...
两位老人的遗体。10月12日消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10月11日早晨5点左右,淮安市淮安区城东乡花庄村已年近七旬的老人王某夫妇从自家楼顶跳楼身亡,用这一悲惨举动兑现着凄美的诺言。据悉王某身前患有结肠癌10年,其妻也因糖尿病等造成失明多年。老人携手跳楼处。据了解死者王某生有3个子女,十多年前王某患了结肠癌,其妻因为糖尿病也已失明。今天早晨约5点左右,王某用红...[详情]
开户仅两天,刘女士就无法登录南都大宗现货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都大宗)的交易系统,业务员表示这是由于更换服务器导致的。然而,又等了两天后,刘女士发现自己的重新设置登录密码莫名其妙变成了注册开户时的初始密码,而且系统里还多出十多笔交易记录。正是这些凭空而出的交易让刘女士遭受了46000元的亏损。虽然业务员承诺南都大宗会赔付损失,可事情过去一个月,南都大宗仅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客户平...[详情]
去年以来,投资公司跑路事件频发,但谁也想不到,银行职工竟成为投资公司的托儿,在柜台上将储户大笔资金推荐转投给投资公司。事件具体详情,...[详情]
25年前,17岁的郑贺明结识了包工头叶江川,并向他借了1000多元,随口说了一句:“下次来厦门还你。”没想到,几个月后,叶江川不幸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