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详情]
现场管理是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而规范作业则是保障生产有序进行、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那么,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详情]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7年2月10日晚上港铁车厢发生火警导致多人受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对事件表示高度关注,并已要求相关部门全力调查及跟进。 梁振英要求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代表特区政府前往医院探望伤者,了解他们的伤势,及责成各医院全力救治。梁振英向伤者致以深切慰问,祝愿他们早日康复。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火灾、坍塌事故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意外事故,给我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佰佰安全网提醒您:当面对***事故时,学会掌握一些急救常识十分必要。
14日,省登山协会山地救援队连续接到警情:闽侯十八重溪6名游客被困,鼓岭鳝溪2名小伙迷路,鳝溪的2人已于当晚被寻获。15日,在十八重溪受困的6名游客也被安全转移。“十八重溪腹地只适合经验丰富的驴友和专业的户外队伍,游客在此遇险的主要原因是线路不熟。”救援队员说,他们已在这条线路上增设公益指示牌,市民遇险时可求助。据悉,福州地区最热门、又容易迷路的12条户外游线有:以探险为主的,...[详情]
4月6日下午,江西抚州东乡区发生一起溺水事故,3名小孩不幸溺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6日下午5点40分,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虎圩乡坎头村上邹村小组一山塘水库有人溺水。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得知有三名儿童溺水,且有一名溺水者的尸体已被打捞上岸。随后,民警联合蓝天救援队以及当地村民下水打捞搜救,两小时后将剩余两名儿童全部打捞上岸,但已无生命体征。据初...[详情]
5月13日18时50分,省登山协会山地救援队接到了110警情:两名男子在磨溪往青羊座的途中迷路,家属报警求助。...[详情]
3点02分,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距离南岸服务区两公里处发生两车追尾事故,车辆碰撞边护栏和中央护栏后,占据第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