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方面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虚假广告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故意发布虚假广告;不作为就是广告发布者有义务说明或者警告,而不作为。 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夸大失实的广告;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不公正的广告;消息虚假的广告: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 夸大性广告是指通过滥用溢美之词,甚至是违反科学规律的结...
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判断标准: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详情]
在对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发布者以及代言的明星进行处罚之前,我们首先要对相关广告进行虚假的认定。 那么, 哪五类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呢 ...[详情]
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被虚假广告所欺骗和误导,造成了财产的损失,更有甚者连人身也遭到损害。 那么, 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那 ?...[详情]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其中,新西兰网红代购奶粉品牌A2中国经销商因使用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活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0万元罚款。通报显示,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对其经销的A2奶粉进行宣传推广,邀请艺人胡可参与其品牌网络直播活动,并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后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姓名和形象为其产品进行代言,而胡可其子在该公司组织活动及广告发布时,实际年龄未满十周岁。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根据微博@江苏网警发布的一则微博,微博内容引起了很大争议。法律专业人士表示,这条广告片表现出对生命的冷漠;且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这一规定。对此,@江苏网警表示,网络营销应有最起码的道德是非观念,不要把无知当创意,把恶搞当搞笑。法律专业人士表示,这条广告片表现出对生命的冷漠;且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详情]
3月7日以来,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的一份《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在网上传播。该文件提到,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且此项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有媒体求证的结果是,该通知内容属实,且为“应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而发。全国消费者未必都跟槟榔“混了个脸儿熟”,但不得不说的是,在湖南等地,槟榔还真是终端消费市场上的爆款。有数据称,近年来,湖...[详情]
据悉,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昨天审议禁止婴儿配方奶粉促销广告草案。根据草案建议,如若违反这个新规则,将予以罚款100万人民币(约合150万...[详情]
4月19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上海中山公园龙之梦蓝中庭一电梯发生火情。所幸事发时商场尚未营业,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