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中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
性侵害属于人身伤害吗?小编分析如下: 性侵害是危害学生人身安全,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主要问题之一。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性侵害属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所以性侵害属于人身伤害。...[详情]
小编了解到,家庭性暴力所侵害的是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家庭性暴力作为一种对受害人身心健康、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行为,对受害人的影响和伤害比单纯的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都要严重。其不仅对受害人身体上造成伤害,而且会对受害人人格进行漠视与践踏,结果是导致受害人身体和精神遭受双重伤害与痛苦。辱骂、身体暴力或许还能忍受,但性暴力对身心摧残之重,使得许多受害者害怕与人有身体接触...[详情]
性侵害行为法律如何处罚 ...[详情]
荣誉权的获得代表着公民或者法人的骄傲,是对做出的贡献的一种肯定,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荣誉权呢?...[详情]
17名准大学生和中专生,打暑期工时没有完成业绩,被罚吃生苦瓜和生鸡蛋。宜昌市夷陵区一婚纱摄影会馆,发生了这样的怪事。被投诉后,店方回应称,这是该店的“企业文化”,连老板也带头吃。夷陵区人社局展开调查,要求该店今后杜绝类似行为。律师表示,这一奇葩制度违背了民法总则中的人格权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受罚员工可以要求店家公开赔礼道歉。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网上买到不合格的食品想退款,卖家总以各种理由推托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新制定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若遇到上述情况,工商部门可以据此帮消费者讨回公道。一、“大甩卖”不能随便甩《处罚办法》参照原《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采用列举的方式对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进行了具...[详情]
在我们的人生轨迹中,拥有金钱、豪车、美食、权势等等一切让人向往的的东西都只是一个个“0”,而健康才是使得这些外在诱惑能够成立的1。的确,安全健康才是我们最最珍贵的东西。但不可否认,在生活中各类安全事故还在威胁着我们的人身安全健康,因而我们还需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学会“防患于未然”。2015年已经过去了一半有余,在过去的这段时间中,威胁我们人身安全的事故依旧频频出现。在此笔者以人...[详情]
盛夏酷暑,烈日炎炎,阳光强烈,气温很高,而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因其新陈代谢和体温调节功能差,造成体热平衡失调,导致老人中暑人身安全事件...[详情]
转眼间2016年已经过去了十几天,在已经过去的2015年中,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件。下面,本安全网专注于人身安全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