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密性:确保信息不暴露给未授权的实体或进程; 2.完整性:只有得到允许的人才能修改数据,并且能够差别出数据是否已经被篡改; 3.可用性:得到授权的实体在需要时可访问数据,即攻击者不能战胜所有的资源而阻碍授权者的工作; 4.可控性:可以控制授权范围内的信息流向及行为方式; 5.可审查性:对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提供调查的依据和手段。 通常,系统安全与性能和功能是一对矛盾的关系。如果某个系统不向外界提供任何服务(断开),外界是不可能构成安全威胁的。但是,若要提供更多的服务,将网络建成了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各种安全包括系统级的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 构建平台安全系统,一...
在近日举办的第三届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上,国内首份儿童网络安全研究报告出炉。报告由广州市少年宫牵头,联合全国18个主要城市青少年宫,对20000多名3~14岁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调研和分析。 网络隐私 儿童缺意识 该报告指出,如今儿童数字化成长出现明显的低龄化倾向,早在幼儿园时期(3~6岁),手机接触率为91.8%,平板电脑的接触率为83.4%,电脑的接触率为80.6%。 ...[详情]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在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上均从各自的国情和利益出发,制定了不同的政策,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模式,形成了完善的保护制度。 ...[详情]
据了解,陆兆华系国内研究移动安全的专家之一,专注于移动安全的行业研究、黑色产业链研究,病毒行为研究,检测模式与流程研发,查杀方案、检...[详情]
阿里巴巴公司所在地的浙江杭州市近日颁布《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网络交易的地方政府规章。它是我国解决网络交易纠纷的重要法规依据。这部地方政府规章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新问题,作出了许多实质性的规定,对于引导网络交易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譬如,第十条规定,对他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进行恶意评价或者诋毁,或者进行虚假投诉、举报;恶意实施批量购买后批量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行为,损害他人利益;虚构网络交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为虚构网络交易而为其提供便利;利用技术手段干扰搜索、排名结果都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上述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
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制定《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记者在7月2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论坛上获悉的。本次论坛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支持,食品与营养科学传播联盟主办。我国食品安全立法不断完善 被发达国家借鉴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陈谞介绍,已经...[详情]
12月16日牙买加政府证实,该国10个政府网站在过去三周内遭到黑客攻击,一些网站遭恶意篡改而被迫关闭。牙买加国务部长朱利安·罗宾逊说,受攻击的网站包括司法部、旅游部等政府网站。他拒绝透露有关攻击源的信息,担心这会给调查工作带来困扰。他说,政府已向国际电信联盟请求技术援助,美洲国家组织同意为牙买加提供设备和人员,协助牙买加进行调查。罗宾逊说,一连串的黑客攻击事件暴露出牙买加面临严...[详情]
今年年初,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总书记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首次将网络安全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详情]
没有统一国家标准。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以辣条为代表的部分休闲食品,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