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国以来我国已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将近300项。 第一层级:法律 法律居于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最高层级,其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我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建筑法》、《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民用航空法》、《煤炭法》、《电力法》、《矿产资源法》等。 第二层级: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2、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详情]
在安全这一问题上存不得半点马虎。一些地方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对安全问题不重视,在检查的时候只是过过形式,往往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详情]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详情]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废物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情况。会上,生态环境部应急办主任赵群英介绍,3月3日,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当中明确,除了在疫情防控中在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两个100%的要求之外,同时要建立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完成“十三五”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的清单,这个清单明确,对企业的分类采取不检查、少检查的措施,针对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
山东省淄博市环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限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超标企业数量较多、超标情节严重或空气质量明显反弹的区域开展独立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今年1月1日起,淄博市区环保部门在火电、钢铁、焦化、水泥、建材等行业,对使用锅炉或工业炉窑的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现场执法以及废气治理工程验收等活动,把第二时段排...[详情]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定于2017年8月份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情况。通知明确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坚持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通知指出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情况。...[详情]
2月24日凌晨2点06分许,本溪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牛心台小南沟村某企业生产车间起火,火势凶猛。...[详情]
据记者调查发现,有机蔬菜普遍存在农残量超标现象,并且蔬菜种植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一些电商平台“无证销售”,认证咨询机构提供“规避农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