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所谓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判断的。相关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如下: 1、 如果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没有执行公务而且还没有经过原车主的同意,那么在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中规定车主与驾驶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过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给第三人发生交通追尾事故的,合法占...[详情]
首先,如果溺亡事件发生在游泳馆、水上游乐场等场所,经营者是否有合法手续至关重要。正规的场馆经过专业部门的审批、验收,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而没有手续的“黑场所”因缺乏审批、监管,往往存在安全漏洞。一旦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因为本身就是违法经营,在民法上可以推定为有过错,经营者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其次,要看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正规的游泳场馆而言,游泳者自买票进入起,就与其建...[详情]
生产单位对各种生产损失进行核算,不但可以揭示其增减情况,还有利于找出其发生原因,便于采取措施加以消除,从而减少浪费,降低成本。那么大...[详情]
肇事逃逸怎么认定事故责任?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答案,那就来佰佰安全网寻找答案吧。 ...[详情]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及处置情况一、事发经过2018年11月3日16时左右,“天桐1”油轮靠泊泉州市泉港区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1月3日19时20分,开始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11月4日凌晨0时51分,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1时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2时许,处置单位赶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4时30分,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
今日(19日)上午,有网友称天津西青区一药厂发出巨响,疑似爆炸。目击者称,事发时震感强烈,看到药厂方向冒浓烟。今日下午,天津市西青区政府官方微博通报称,10时许,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人员搜救、事故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记者获取的现场视频显示,一处带有“博爱制药”标识的三层建筑物上方冒着浓烟,周围可见停有两辆消防车,附...[详情]
据国务院调查组针对深圳滑坡事故进入论证,被认定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工作安全知识仍有待普及。 2015年深圳光明新区特大滑坡事故是否有结论?有何教训?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表示,目前为止,国务院调查组在现场勘查调查工作已经完结,目前在对个别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并对这些论证来修改完善调查报告。杨焕宁透露,事故调查组还发现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正在认真梳理这些教训,提出责任追究意...[详情]
10月5日凌晨,中国台湾高雄一女司机驾车撞电线杆,她下车后带宠物狗赴医院诊治,却留下男婴在现场。...[详情]
12月25日最新消息,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深圳滑坡灾害由受纳场渣土堆填体滑动引起,系生产安全事故,并非自然灾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