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昨日(28日)上午8时25分,德化县美湖乡洋田村县道路段,一辆水泥罐车与摩托车相撞,水泥罐车驾驶员被困。 接到报警后,德化龙浔中队立即出动1部抢险救援车。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消防官兵到场后,只见现场一片狼藉,摩托车撞毁,摩托车司机已死亡;一辆水泥罐车侧翻在路边护栏处,车辆严重变形,司机被困在驾驶室内,动弹不得,并不时地发出痛苦呻吟声。根据现场情况,消防官兵先利用破拆工具对水泥罐车驾驶室周边进行破拆,随后将驾驶室进行扩张。随着驾驶室空间被成功扩张开来,消防官兵慢慢将驾驶员移出。 经过15分钟的救援,被困司机被成功救出并交由到场的120医护人员。据水泥罐车司机介绍,当时他开着水...
1月3日,丰顺县汤坑镇汤坑路段发生一宗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以下为通报全文:1月3日丰顺县汤坑镇汤坑路段发生一宗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当日13时许王某珠驾驶一辆大货车行驶至县城汤坑路三凹红绿灯处时,与黄某芳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事发后,丰顺县立即组织公安交警、120等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钦第一时间率队赶赴现场,指导事...[详情]
在交警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暴力抗法分子,有些人甚至以性命相威胁表示自己的不满和抗议。2015年6月6日上午,一青年男子在吉首市交警执勤岗亭被交警拦下,因不满黑摩托被扣,拔油管引燃摩托泄愤,至多车起火并发生爆炸。上午11:30左右,乾州街道兔岩村村民田如某,驾驶一无牌男式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行驶,被值勤民警当场拦下。因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手续,其驾驶的摩托车被...[详情]
桃源县理公港镇杨公桥村路段发生一起客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详情]
6 月 1 日上午,中山市沙溪镇岐江公路维康医院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导致骑摩托车的男子头部被夹,情况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