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侵权人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第二,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侵权人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行为,也是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第三,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侵权人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行为,当属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第四,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侵权人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行为,也是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第五,假冒他人专利的认定,必须要同时具备包括必须...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人格权被侵害,可以在侵害过程中要求停止侵害,恢复自己的名誉,但是前提必须要录下视频资料,或者收集一切关于人格权被侵害的纸质证据,一切法律依据来源于证据,...[详情]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被侵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被侵害方诉讼法庭,向侵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时候,必须要出具与案件相关并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当做证据使用的证物和证言才具有证据效力,在这里要注意,出具的证件和证言必须要与案件相符,而不是与事实相符,只要不涉及案件...[详情]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详情]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需要申请的,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呢?随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了解下申请流程吧。...[详情]
2019年1月29日零时40分许,郑州市人和路长江路几名男子在夜间发生冲突,其中当一男子持刀威胁他人时,被及时赶到的治安人员当场制伏,避免了一桩流血事件。29日凌晨,长江路夜巡队员姚建民、扬振民等四名队员巡逻至人和路与长江路口时,突然,有一名轻男子神色慌张的跑过来拦住队员大声求助,说后面有人拿刀行凶,就要出人命了,快救救他们。。。。。。 事发现场,队员来不及多想,在报警的同时,四名队员迅速向事发地点跑去。当队员们赶到一家街头餐馆门前时,屋内的持刀男子察觉有人赶来,急忙夺门而出向西逃窜。紧急时刻,几名队员奋力向逃跑男子追了过去,随后与赶到民警联手将犯罪嫌疑人制伏。 事后,经队员...
公共场所劫持人质以人身安全威胁逼迫他人做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醉酒男子劫持女子以人身安全威胁的哥送其回家前天晚上10时30分许,燕郊迎宾路口往南约500米处的半壁店村头,一名自称从传销窝中逃出的男子持刀威胁出租车司机,随后将过路的一名女子劫持。三个小时后,警方趁着男子不注意将刀夺下,将女子成功解救。昨天,记者了解到,男子被三河警方刑事拘留。昨天,记者联系上事发时的目击者宋先生,据...[详情]
近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甘棠派出所查获一起冒用身份证案件。11月11日下午5时许,甘棠派出所民警在黄山区汽车站执勤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乘车时神情慌张,随即查验该男子身份证,由于身份证相片与该男子本人相似度太低,民警便让该男子报身份证号,该男子遮遮掩掩,竟把出生日期报错。为查清事实,民警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调查。经了解,该男子姓周,是失信人员,因他购买车票等行为受限,便借朋友叶某...[详情]
为报复恶意撞坏车辆,持刀威胁他人,近期,湖北团风警方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曾数次寻衅滋事,办案民警多方调查、搜集证据,最终将这...[详情]
1月10日,一男子在新晃高铁西站进站时,人脸识别系统就是“不认可”,原来此人是借用了他人的身份证。此人因涉嫌违法,受到铁路警方的处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