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仓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从订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已生效,存放人并未交付储存物,应承担赔偿仓储人损失的责任。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详情]
不同种类的仓储合同具有不同的种类特征,也更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8日13时38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通州区潞城镇贾后疃村北京国奇能量钢结构有限公司一库房发生火情。市、区两级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相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应对,消防、公安、应急、环保、卫生等力量赴现场进行处置。20时55分,火灾被扑灭,过火面积2200平米,无人员伤亡。市政府已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起火灾事故开展调查。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火灾、坍塌事故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意外事故,给我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佰佰安全网提醒您:当面对这些事故时,学会掌握一些急救常识十分必要。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4月16日,河北沧县姚官屯乡一库房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消防人员及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救援,目前暂无人员伤亡。记者从网友发出的视频中看到,一处库房爆炸,有明显火光,同时冒出黑色浓烟。目击者胡先生告诉记者,4月16日下午5点10分左右,在沧县姚官屯乡高官屯一库房发生爆炸,“地点在104国道路边,附近是村庄。当时(装有)压缩气体的罐很多都炸了,声音很大,炸了十多下。看见有人从里面跑...[详情]
“我还以为是废铁,没想到是炮弹,幸亏被你们发现,不然后果想都不敢想。”记者昨日从朝阳警方获悉,近日,凌源警方从当地一户村民家的仓房里,发现5枚旧炮弹,其中包括1枚实弹,警方花费数小时将炮弹清理。近日,凌源市公安机关开展“雷霆治爆”专项行动,宣传涉枪涉爆对社会治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凌源市公安局凌北派出所民警全海波、辅警黄永泽,在深入辖区走访排查时获悉,红山街道建昌...[详情]
9月26日,南阳市工商专业分局、城区烟草局、仲景公安分局联合执法,捣毁违法卷烟仓储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扣用于违法卷烟交易...[详情]
28日晚8点左右,大兴区西红门镇一库房发生火灾,数十平米房子被烧,火灾现场发现一名死者...[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