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抄袭中,行为人如果实施了抄袭的行为,因而导致了著作权人的名义和间接利益的损害,那么抄袭者主观是有过错的,所以就构成了侵权,而抄袭者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需要赔礼道歉,为著作权人恢复名誉,一般而来,民事责任的赔偿以权利人实际的损失以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做出判断,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这两者都无法计算,法院则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来判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 第二,如果抄袭行为构成的侵权行为很严重,那么就侵犯了著作权罪,一般来说,自然人犯著作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发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的,需要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赔偿。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详情]
近期,随着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件的发生,人们对于仓库火灾安全事故的问题格外关注。近日,青岛市又发生一起仓库火灾事故,幸起火仓库暂未发现危险爆炸品。 2015年8月16日消息,从青岛市黄岛区委宣传部了解到,这个区的一个仓库16日19时左右起火,消防部门正在全力扑救,暂无人员伤亡。据介绍,16日19时左右,青岛市黄岛区接110报警,黄张路一储存橡胶和木材的仓库起火。消防部门迅速调集人员车辆前往扑救,暂无人员伤亡。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已到现场处置。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据半岛都市报:青岛市应急办工作人员介绍,起火的仓库暂未发现危化品,暂无人员伤亡。目前大火正在进一步扑救中。佰佰延伸阅读...
10月31日,这个星期六,就在大家过周末的时间,北五环上地附近一处建筑起火燃烧!方圆十公里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地点是清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仓库,火灾原因尚待公布。 据微博了解,北五环上地附近一处建筑起火燃烧!方圆十公里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 今天上午11时20分左右,海淀区上地桥北侧,清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仓库着火,方圆十公里都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附近经...[详情]
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微信朋友圈随手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7月1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该院首起“朋友圈”侵犯名誉权调解案——成功调解一起朋友圈辱骂并公布他人个人信息的案件,最终判定发布者赔偿损失并向对方赔礼道歉。 ■ 工作纠纷 拿朋友圈撒气惹麻烦黄岛男子孙某在当地从事中介服务行业,近日,他...[详情]
12月2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加多宝王老吉广告语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王老吉500万元,并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侵权广告语。...[详情]
4年前,台湾明星林志颖发布的一张PS图片,被厦门摄影师朱庆福以侵权行为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海淀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朱庆福获赔34.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