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 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组的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过失”。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幼儿园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失误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具体解释了儿童...
为了规范接送过程,保障幼儿人身安全,避免不安全情况的发生,跟车老师的责任具体如下: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并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点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经业务园长同意后,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作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详情]
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小编分析如下: 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中的担保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详情]
肇事逃逸还开不开责任认定书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帮大家解答这个问题,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详情]
民警用泡沫筏当“救生船”救一名深陷泥塘的老阿姨,相隔20多米的距离,硬是花了半个多小时。老人被成功救上岸,民警则成了“泥人”。4月23日上午,这一幕发生在厦漳跨海大桥龙海港尾镇一侧的滩涂上。“老阿姨被困是附近村民发现的,他们找不到救援工具,就向我们边防所报警求助了。”当时去救援的龙海市公安局海门边防派出所民警陈龙辉介绍,当天上午10:30许,他们接到群众报警电话,一老人陷入厦漳跨海大桥桥墩下的泥塘里,“我和同事赶到现场后,发现老人被困的地方距离岸边有二三十米,当时老人的双腿深陷淤泥里,动弹不得”。陈龙辉立即脱下自己的外套,打算下去救人,但淤泥太深了,又没有救援工具,无法前行。...
在工地干活的小伙子小李和几个工友中午去天桥下休息,发现有一个纸箱在天桥下,走近一看,有一个婴儿约4-5个月大。 婴儿的身体上附有一张小纸条,写在孩子出生的日期,并“求好心人收养”。小李赶紧报警,待警察来后,在天桥下等了一天,没有看到他的父母的踪影,所以不得不暂时带回到办公室照顾。 看到周围很多大人,婴儿变得高兴起来,似乎感觉他得救了。但是,这么小的孩子,不能老是呆在办公室啊。家...[详情]
12月26日凌晨2点40分许,东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横店度假村附近有人跌落桥下。雨夜,又是偏僻路段,经验丰富的横店公安分局民警厉锐进出警途中就与报警人联系,双方互加微信,让报警人发出位置 共享的方式,对具体区域逐一排查紧急搜寻,并立即联系120和消防队。搜索到简易桥时,发现桥下有2名女子。民警厉锐进和辅警张建昂顺着河道匝口跳到溪水中 ,查看伤者伤势并对其受伤部位进行简...[详情]
今日(12月1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火灾现场,乡政府及朝阳消防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起火建筑物在政府征收范围内,此前曾发...[详情]
5月1日凌晨,大连瓦房店市突降暴雨,长春路铁路涵洞严重积水致一辆轿车被困,造成车内三人死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