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后驾驶管理的过程中,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时有发生。他们把查处和整治酒后驾车仅仅看成是上级指派下来的硬性指标和任务,重形式轻实质,有的甚至敷衍了事,纯粹为了应付来自上级的检查,“走走过场”,“风头” 一过,则万事大吉,皆大欢喜。这种意识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执法行为,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作为执法的管理部门,是人民赋予他们执法的权力,他们手中的权力必须切实用来为人民服务,确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究其原因,还是“向上负责,不向下负责”的体制决定的,管理部门的人事、财政、政绩考核等等都是上级给予的,他们深知,把“上面...
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详情]
交警要是实行暴力是不对的,那么交警暴力执法如何维权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详情]
原标题:常州城管“发烟执法”引争议 负责人:执法艺术常州城管“发烟执法”引争议 负责人:“白脸”加“黑脸”是一门执法艺术日前,有网友在常州市天宁区朝阳路遇城管队员在执法时给小贩发烟,于是在本地网络论坛中“曝光”了此事,引发网友关于城管执法“该软还是该硬”的热烈讨论。据了解,发烟的是天宁茶山城管中队的一名组长,他这么做正是为了方便与小贩做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网友称,当天他偶然路过朝阳菜场,正巧碰上城管执法,当时卖西瓜的摊贩对城管队员骂骂咧咧,执法队员无奈离开后,有几个貌似领导的人过来,不仅给小贩道歉,还给他发烟点烟,“简直无语,城管的执法能力如此欠缺吗?”真实情况究竟如何?记...
2月15日19时30分许,区交警大队接到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拦江镇至水井乡道路9号桥位置,一行人被车辆撞伤,肇事车主驾车逃逸。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被撞行人阳某某因伤势严重,生命垂危,已被送往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伤者于2月18日上午死亡),事故现场仅留有伤者血迹和一辆手推车,再无其它有价值的物证。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预案,成立了“2.15”专案小组...[详情]
“2018海安最帅交警”的话题在微博上火了。日前一段交警硬气执法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获得网友的点赞,还有称:他不就是“李云龙”嘛!。在视频中,江苏海安交警在检查中发现一辆车辆脱保,要依法扣留车辆,违法行为人顿时不满,对交警提出质疑,并拿出手机拍摄。这时,一位陶姓警官挺身而出,先是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然后不惧违法行为人的叫嚷威胁,严正告诉对方:“怕你,我这帽子就不要戴了,我这工...[详情]
经群众举报,二凉亭城边一家塑料废品加工企业生产排污在今年8月经县环保局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被关停后,10月份开始偷偷生产,10月8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