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详情]
现场管理是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而规范作业则是保障生产有序进行、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那么,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详情]
昨日傍晚,黑龙江省旭祥煤矿发生了一起水害事故。事发后,经相关部门初步统计,有12名矿工被困井下。一旦发生矿难事故,就会危及到煤矿作业...[详情]
2015年5月27日,中共重庆市纪委27日通报,重庆巫山县政协工作人员孙大贵在担任该县煤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开报道显示,孙大贵曾涉巫山“9·13”瓦斯爆炸事故瞒报被查。2013年9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官河煤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因巷道放炮引发瓦斯爆炸,造成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和当地主管部门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并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在获悉事故涉嫌瞒报等情况后,最高检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经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对17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2人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孙大贵...
一起矿难事故,却牵出当地3名主管官员在内的瞒报事件——2月14日,湖南省涟源市发生了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发第二天,涟源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今天,娄底市政府新闻办对此事故再发消息称,上述矿难实际遇难人数为10人,其中1人确认被瞒报。2月17日晚间,娄底市委对涉瞒报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涟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小兵,涟源市副市长谭付民和涟源市安监局局长肖笑华在内...[详情]
1月2日凌晨4时59分,最后一名被困者被搜寻升井,已经死亡,加上前两名死亡人员,总共三人遇难,广南县那丹锑矿井下冒顶事故救援工作结束。 2015年12月30日20时10分许,广南县那丹锑矿矿区检修矿井时,井内发生冒顶事故,当时7名正在井下作业的矿工,4人安全升井,3人被困井下。经过300余救援人员长达57个小时持续不间断搜寻,3名被困人员分别于2016年1月1日4时31分、1日...[详情]
11月26日凌晨1点31分,辽宁阜新发生煤尘燃烧事故,造成24名矿工死亡,52人受伤。事发突然,12个小时后,两名伤员由于伤势过重,...[详情]
2015年12月25日,山东平邑发生石膏矿坍塌事故。该起事故当中,有多人被埋失联。事件具体详情,请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