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背叛国家罪的境外犯罪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详情]
国家安全意义非凡。那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带领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吧!...[详情]
2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举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亚庆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再次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全面部署,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为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在此前的9月11日,央行副行长殷勇在2017年反洗钱形势通报会上表示,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详情]
为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等8项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重点工作。据悉...[详情]
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详情]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新国家安全法。新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