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贷款被“套路”,借1000元一年后要还180多万新郑警方侦破“套路贷”团伙案,27名成员落网“到后来,我满脑子想的就是借钱还钱,他们给我推荐我就去借……我现在特别后悔……”昨天上午,在新郑警方举行的发布会现场,26岁的小赵像个孩子似的哭起来,他指着自残多次的手臂说,他现在还吃着抗抑郁和抗狂躁的药,差点自杀结束了生命。据小赵说,他2016年10月借了1000块钱,到一年后,他给对方打了张60万的手写借条后,他名下137平方米的房子,还有10多万的车子都押了出去,还差对方80多万。与小赵有着同样遭遇的是,短短一年多先后有千余名受害人落入“套路贷”陷阱中。近日,...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人民法院分别对4起涉“套路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10年以上。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共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3个罪名,是今年以来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套路贷”犯罪。这些案件反映出当前“套路贷”犯罪的五个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详情]
近日记者从抚州市公安局获悉抚州警方一举摧毁了抚州市高新区张鹏、黄辉等人涉黑组织此案为江西省首例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件目前该案查明的38名涉案人员已悉数落网已移送起诉36人,逮捕1人共扣押涉案车辆2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房产3处涉案银行账户22万余元破获82起刑事案件其中敲诈勒索犯罪案件70起抢劫案3起,诈骗案9起共造成财产损失1000余万元办理车贷业务后以群众违约为由将车偷走20...[详情]
2019年6月19日,5名涉嫌金融欺诈的犯罪嫌疑人被昌吉警方从广东省押解回本地,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扣押涉案银行卡60余张,扣...[详情]
无一批“甲醛检测仪”产品示值误差符合技术要求,无一批次“甲醛检测仪”在设定的检测环境条件下的重复性符合要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