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这其中就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从这个规定中不难看出,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且取现或者消费,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该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分为以下介个方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详情]
信用卡取现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而套现是一种违法行为。 信用卡取现是信用卡本身的功能之一,持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向银行提取现金,主要包括透支取现和溢缴款取现两种方式。透支取现是需要支付利息,并且是从你提取现金的当天就开始计算利息,而溢缴款取现则不需要支付利息。 透支取现是指持卡人可以在透支额度内提取现金,这样取现除取现手续费外,境内外透支取现还须支付利息,不过有些银行可以享受免...[详情]
信用卡取现与信用卡套现哪个好?信用卡取现和套现很多人都弄混,这两者之间具体有什么区别呢?...[详情]
11月14日17时58分开始的3分钟内,读大三的郭同学接连收到3条信用卡消费短信,前两条是每次消费19800元的短信提醒,第三条是告知因可用额度不足交易9980元失败的信息提醒。郭同学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他接到了银行因卡异常核实情况的电话,这时他才确认,在他身上的卡,被在山东淄博盗刷了39600元。信用卡在身上 被异地消费39600元 郭同学是大庆人在长春一所大学读大三,他的这张交通银行信用卡是在大庆开户办理的,信用卡额度是6万元。14日17时58分到18时,郭同学接连收到了三条短信提示。前两条是信用卡消费提醒,每笔消费都是19800元,信用卡明明在自己的钱包里,根本...
如今不少国内的消费者对海外的商品情有独钟,为了迎合这类消费者的需求,海淘代购的生意应运而生。海淘代购作为一种特殊的销售模式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正品、低价是其成功的要素。然而,随着网络代购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了分一杯羹,一些浑水摸鱼、以次充好的假代购也悄然而生。 电子邮件、在线留言等方式获取境外客户订单后,一面从广东、福建组织假冒品牌箱包、手表、饰品等货源,另一面通过快递公司转运到...[详情]
针对深圳市中磁计算机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利用“境外机”(即便携式POS机)秘密批量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一案,经审查,该院于8月6日以涉嫌窃取信用卡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非法经营罪,依法对林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利用“境外机”秘密批量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又是一种新的犯罪手段。信用卡“提额神器”的秘密:窃取信用卡信息,易发生盗刷据广州日报报道,7月23日,广东警方通...[详情]
一位前第三方支付机构高管透露,现在通过电商的支付体系进行信用卡套现更具隐蔽性。线下信用卡套现主要通过实体POS机,而在线上则省去了这...[详情]
5月18日,历经19小时,行程一千余公里,重庆永川警方在湖北武汉抓获的58名涉嫌制假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被押回永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