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
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遭受到校园内或者校园外的暴力侵害,都可以称为校园暴力侵害,比如学生对学生的侵害、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侵害、社会其他人员对学生的侵害。“但暴力侵害到什么程度。不好掌握,有些比如是精神上的伤害,一时也没办法显示出来。”校园暴力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的校园暴力是发生在校园内的,由教师、同学或者校外人员针对受害人身体和精神所实施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详情]
校园暴力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1、刑事责任,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详情]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其他人员之间、师生之间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具有敌意的欺凌、体罚、伤害等性质的暴力行为,由于最...[详情]
学校门口贴出了不准外卖入内的告知3月13日傍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三学生王同学在寝室赶着毕业论文,大冷天懒得出门,她就点了份外卖。等了好久却接到外卖小哥电话:“你们学校不让送进门啊,你下来取一下吧!”原来,自3月9日起,校方就一律不准外卖送进校园。为了这事儿,前天有一群送外卖的小哥还集中在学校大门口,举起了“外卖无罪,支持O2O”的牌子。 学生投诉以前骑电瓶车的外卖不准入校,现在所有外卖都进不来了16日上午,王同学跟记者详细说起这件事。“没办法啊,保安不放行,还好我在7号楼,边上是10号楼,而10号楼的旁边就是围栏,外卖小哥踮起脚尖从围栏上方能递过来。这份馄饨,吃得真不...
为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等8项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重点工作。据悉...[详情]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3月12日,教育部印发《2019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到,教育部将与网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治理校园APP乱象。研究制定规范校园APP管理的意见,规范第三方校园APP的引入和自主开发校园APP的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成立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实现省级平台全部接入体系,完善大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一师一优课...[详情]
由于事发在学校门口,监控录像也拍下了事发的全过程。监控中,记者看到该男子不听保安劝阻用脚猛踢保安身体,被拦住后又用脚踹坏电动门,而记...[详情]
校方表示,在军训中增加反恐演练科目旨在进一步全面增强学生反恐意识,掌握、提高反恐知识和能力。该校学工部负责人说,从已发生的暴恐事件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