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 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组的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过失”。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幼儿园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失误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具体解释了儿童...
为了规范接送过程,保障幼儿人身安全,避免不安全情况的发生,跟车老师的责任具体如下: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并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点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经业务园长同意后,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作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详情]
“我是茂名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如果你给我30万元,我就可以把他‘捞’出来”。这是广东茂名化州市男子劳康荣,向刚刚被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留置措施的化州市某居委会主任蔡某亲属蔡某勇打的电话。记者24日从茂名市纪委了解到,目前,涉嫌冒充纪检官员诈骗的劳康荣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给钱就能“捞”出被留置的人?蔡某勇开始怀着试试看的心态,先给了劳康荣5000元打点“关系”。但是,过了几天,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当心急的蔡某勇再次向劳康荣了解情况时,劳康荣胡编臆造了一些所谓“内幕信息”忽悠蔡某勇,蔡某勇信以为真,又送上了9000元,并要求劳康荣将一部手机带给蔡某,方便其与家人联系,希望劳康...
2015年6月2日,教育部发布,为确保2015年高考考试安全,近日教育部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高考安全责任书明确,省级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和省级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主管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高考安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健全高考...[详情]
1月30日电据国家旅游局消息,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7]345号2017-01-30 01:23:00 来源: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大 中 小] [打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1月28日发生了马来西亚中国游客船只失联事件,1月...[详情]
2017年2月16日晚,郑东平和陕西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接待办主任杨锦邀请包括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详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