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下情况泄露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
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帐号、住址等私人信息。公民是享有隐私权的,非经本人允许,披露、利用个人信息的,侵犯了隐私权。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详情]
近年来,个人信息的泄露是频频发生,给许多人造成了严重的困扰,那么什么是泄露个人信息罪呢?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详情]
当遇到被盗窃信用卡信息时,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知道怎么办,今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就给大家说一说盗取信用卡信息罪怎...[详情]
男子张某明知女子李梅(化名)是现役军人的妻子仍与对方同居,后被抓获归案。北京记者12月18日获悉,因破坏军婚罪,张某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今年30岁的张某200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因涉嫌犯破坏军婚罪,于今年5月18日被羁押,次日被拘留,现羁押于顺义区看守所。据指控,今年3月至5月18日,在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小区,张某在明知29岁的李梅(化名)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之同居,后被查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更多法律常识,尽在佰佰安全网!
以法治火古已有之。商朝史书中就已有用刑罚之手段管理火政的记载,随后,《晋律》《永徽律》《大清律例》等律令均对放火行为及其处罚作了相关规定。由于放火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因此,我国的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均将放火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中予以重拳打击。 一、案情摘要 2013年6月16日,犯罪嫌疑人楼某某、金某春伙同金某才为了阻止他人进入某市一大学工地施工,遂用...[详情]
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记者了解到,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据此前乐清警方通报男孩黄某“失联”案情:去年11月30日,男孩母亲陈某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虚假警情。去年12月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详情]
近日,北京海淀警方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详情]
2016年6月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公司研发的工程机械远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ECC系统)被人为非法解锁破坏,致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