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有: 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当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实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青少年法律常识: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强盗罪是指拿著...
1、请交通安全的专业人员(如交警、交通安全宣传员等)到课堂给学生讲授有关交通安全的专业知识,提醒学生在参与交通时应注意的事项。并及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核,其成绩与三好学生的评定挂钩。 2、给学生播放一些交通事故录像,通过惨烈的场景、悲痛的画面,让学生从中吸取教训,提醒自己过马路时千万注意安全,遵守交规,不做“马路小英雄”。 3、举行交通事故演讲活动。演讲内容可以是身边的事...[详情]
教育能提高人的意识,意识能改变人的行为,行为决定了后果。交通安全教育是解决交通事故的根本途径。只有有了很好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卫意...[详情]
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使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生思想素质,使学生成为社会有用人才。学校对学生进行了...[详情]
原标题:[民警说案]珠山派出所查处一名非法持有、使用假警官证违法人员2017年10月12日,枣木铺高速公路民警在枣木铺收费站检查时发现蓝某强(男,34岁,广东乐昌市人)车上有假警官证,高速民警将其移交到珠山派出所。经询问,蓝某强交待了其为了跑长途时可以冒充警察,蒙骗路途上的检查,而在淘宝上购买了一张假警察证的违法事实。目前,蓝某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没收,构成犯罪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3月7日,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普洱支队江城边防大队侦查队队长杨军刚勇斗持枪毒贩,身负重伤,后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3月7日,普洱支队江城边防大队官兵奉命在江城县康平镇坝卡一带查缉毒品时,发现3名男子神色慌张,行迹可疑。侦查队队长杨军刚等遂上前实施盘查,3名嫌疑男子发现边防官兵后拔腿就跑。追捕过程中,1名手持火药枪的男子突然从路边草丛中窜出,向抓捕官兵开枪射击。冲在最前方...[详情]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简称反诈中心)收到了市民袁女士寄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在感谢信中她这样写道:感谢陈思海警官为我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假警官环环设套今年7月25日上午,袁女士在家接到一个“顺丰快递”的录音电话,说她有一个快递已退回了两次。当袁女士问是什么东西时,电话已转到人工接听,说快递已拆开,看到是一本出国护照。当袁女士否认该护照是自己的护照时,电话那...[详情]
这是中国男篮在13分输给委内瑞拉、小组赛未能晋级之后,18000人的北京五棵松篮球馆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喊声,比之前任何一次“中国队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