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了解到,森林防火护林员的培训重点内容是学习护林员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 同时,应该通报了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从“林木保护、火灾防控、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出勤天数、服从乡政府和林业站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护林员进行评分考核。通过培训、考核,各护林员森林营造、抚育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病虫害防治等管护意识明显提升,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了他们在林业管理、森林防火中积极作用。 最后,对森林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应该加以强调: 一、坚持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
一、坚持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 例》、《吉林省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 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森林防火 条例,熟悉各管辖点、片的社会自然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强巡护杜绝火源,看护好火险区,要害部位,严格检查一切入山人员和车辆,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 四、坚持请示汇报,做好各项记录。发现火情立即...[详情]
个人信息泄露损失的是自己的钱财,那么国家安全信息泄露损失的是什么呢?国家安全信息泄露有哪些危害?下面佰佰安全网为你解答。 ...[详情]
记者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快递员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3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与姜某是男女朋友,均系长沙某快递公司快递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两人用各自的员工工号权限,从该快递公司系统内非法下载并保存载有公民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快递运单号码等信息资料,并以每条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林某,非法获利1226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姜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
刚买过房,就接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刚买了车,便接到车险的推销电话;孩子刚出生,便收到推销奶粉、推荐月嫂的信息……近年来,公民信息被泄露已成“家常便饭”,个人隐私正面临严重威胁,受到社会各界关注。21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一名机关单位公务员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泄露82万余条包含个人信息的企业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被处以四年有期徒刑、9万元人民币罚金的重罚。据法院审...[详情]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近期本市有7名驾驶员在变更信息后,没有及时在车辆管理所备案而受到罚款处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当住址、电话、从业单位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变更手续,尤其是大中、型车辆的专业驾驶员,切勿应一时大意,违反规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8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详情]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详情]
5月19日上午,金华东阳市公安局画水派出所民警来到市区某快递公司,核查用户信息被外泄的情况。此前,该公司员工因非法出售用户信息,涉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