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背叛国家罪的境外犯罪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详情]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如果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会产生哪些危害呢?...[详情]
犯错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近日,新疆依法对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实施减刑。新疆依法减刑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2月1日,新疆监狱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减刑宣判宣教大会在新疆第一监狱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买买提托乎提·买买提肉孜等11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犯依法减刑。经法院审理查明,这些服刑人员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确有悔改表现,裁定对买买提托乎提·买买提肉孜等11名服刑人员依法减刑。7人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4人减刑6个月。其中1人经减刑,现已刑满释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说,这11名罪犯有的是分裂国家犯...
2016年1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瑞典籍人员彼得涉嫌资助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中方于2016年1月25日将其驱逐出境。有记者问,“中方近期释放了瑞典人彼得,能否介绍他被释放原因?”“首先我要纠正你的说法,不是‘释放’,是驱逐出境。”华春莹说。华春莹表示,据向有关部门了解,瑞典籍人员彼得涉嫌资助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详情]
针对网络披露的河南南阳一抗日烈士陵园遗址近日正遭企业施工破坏的消息,事发地南阳市南召县联合调查组回应称,已责成企业停止施工、保持原状。南召县表示,对于网友反映的“地下有近三千烈士遗骸”,目前无从考证,但将充分尊重保护“抗日烈士陵园遗址”的意愿,邀请专家深入调查、考证,若经查证确有抗日战士遗骸,将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南召县表示,6月30日,有网友在微信、微博发表题为《南阳一抗日将士...[详情]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该法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详情]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习近平主席一直非常关心互联网的发展,不止一次发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