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仓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从订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已生效,存放人并未交付储存物,应承担赔偿仓储人损失的责任。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
有机粮食是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纯粹的环保型安全营养食品,它是建立在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基础上,核心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以利于可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是真正的有机食品完全不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激素、抗生素、转基因等物质和技术,这便封住了人们病从口入的风险,吃有机粮食、过有机生活已经被广泛证明对人体健康有显著的效用。 有的专家...[详情]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详情]
据湖北省粮食局网站消息,目前,湖北省粮食库存充裕,可供全省居民口粮消费一年以上,其中:湖北境内的中央事权粮食可供消费半年以上。近期,黑龙江、吉林等省以及中粮集团、益海嘉里等大型企业向湖北省捐赠了一批优质粮油,进一步满足广大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佰佰安全网提醒,食品安全无小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物的要求不再是停留在温饱阶段,相关部门还需做好监管,保证舌尖上的安全。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国家粮食局今天下发《关于在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对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5年4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焦点...[详情]
如何降低食品里的农药残留物?如何提升耕地质量,保证粮食安全?来自中国产粮第一大省黑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出了“药方”。全国人大代表高春艳来自黑龙江省穆棱市,是一位肥料配方师。她说,水是生命之源,相对于老百姓看得见的雾霾,水体污染不易察觉,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水比保护空气更重要”。她今年提交的建议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探索防治面源污染的有效措施,为百姓构建安居乐业的生...[详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显示,截至2月16日,全国37家重点粮食加工企业已复工36家。全国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已开工3415家,开工量占...[详情]
近日,据粮商实名举报,调查发现,辽宁吉林等地一些粮库和粮商相互勾结,用陈粮顶替新粮赚取差价,每吨达700元,若买2万吨,差价可达千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