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
1、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详情]
在所研究的区域内,平均每10万人中一年内发生的事故次数或死亡人数。因用死亡人数作标准,便于比较,所以一般都以死亡人数作统计标准,下面...[详情]
在农村地区,夏天到了很多小孩就会去小河里洗澡游泳,这些地方既没有大人看护,又没有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所以是溺水多发的地方,下面跟着佰...[详情]
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日前反馈第四批巡查情况,通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6月至7月,国务院安委会8个巡查组先后进驻内蒙古、上海、湖北、甘肃、海南、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各地区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及重点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明文规定安全生产职责;推进依法治安力度不够,基层执法偏轻偏软,2016年自治区查处安全隐患问题处罚率仅为4%;执法规范化建设滞后,大部分基层单位未制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道路交通、消防火灾等部分行...
2017年11月29日,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公布。“11.18”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形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与履职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详情]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30平方米,零时57分,火被扑灭。经初步查明,火灾是由电路问题引发。至15日10时,在医院收治的9名伤员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火灾的发生,不仅造成失火房间内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经常伴随着邻居家、楼道公共区域、甚至屋外停放的车辆因此受到波及,从而引发损害赔偿纠纷。家中失火大概是老百姓最不愿意发生的事,但是有些时候却是防不胜防。居民...[详情]
7月30日14时许,北京昌平区乐多港游乐场飞行影院内,一名女游客观影时从升至约10米高的座椅上坠落死亡...[详情]
泸西县委6个督查考评组分别对年初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8个乡镇、24家部门和14家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消防安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