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受损车主可以要求故意毁坏车辆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照价赔偿车辆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起算点是5000元。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详情]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人格权被侵害,可以在侵害过程中要求停止侵害,恢复自己的名誉,但是前提必须要录下视频资料,或者收集一切关于人格权被侵害的纸质证据,一切法律依据来源于证据,...[详情]
人格权是作为自然人的民事主体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而且也受到了法律的认可以及保护,那么,侵害他人人格权如何索赔呢?...[详情]
故意伤害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么故意伤害他人如何赔偿呢?下面佰佰安全网来为你解答。 ...[详情]
公共场所劫持人质以人身安全威胁逼迫他人做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醉酒男子劫持女子以人身安全威胁的哥送其回家前天晚上10时30分许,燕郊迎宾路口往南约500米处的半壁店村头,一名自称从传销窝中逃出的男子持刀威胁出租车司机,随后将过路的一名女子劫持。三个小时后,警方趁着男子不注意将刀夺下,将女子成功解救。昨天,记者了解到,男子被三河警方刑事拘留。昨天,记者联系上事发时的目击者宋先生,据他称,事发时已经是夜里零点前后,事发地点附近没有什么人。据他称,自己路过时男子已经将一名的哥劫持,手中拿着尖刀架在的哥的脖子上。宋先生称,男子情绪很激动,说自己被骗进了一个传销组织,刚刚跑出来。“他说自...
如今有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殴打虐待的事件时有发生,孩子的人身安全在家中都无法得到保证。而近日一起事件,不仅女童遭受虐待,其姐姐更被怀疑被迫与人发生关系导致怀孕。然而一切却因两人的户口原因,无法得到当地民警的帮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吉林松原市长岭县北正镇11岁女孩小宇(化名)8月28日对记者称,她15岁的姐姐小航(化名)此前在姑姑家被喂药睡着,并被迫与他人发生关系,目前已怀孕。...[详情]
2019年1月29日零时40分许,郑州市人和路长江路几名男子在夜间发生冲突,其中当一男子持刀威胁他人时,被及时赶到的治安人员当场制伏,避免了一桩流血事件。29日凌晨,长江路夜巡队员姚建民、扬振民等四名队员巡逻至人和路与长江路口时,突然,有一名轻男子神色慌张的跑过来拦住队员大声求助,说后面有人拿刀行凶,就要出人命了,快救救他们。。。。。。 事发现场,队员来不及多想,在报警的同时,...[详情]
老太秦某带着孙子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引发事故,导致对方驾车人苏老伯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苏老伯遂将秦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日...[详情]
2015年已经过去的一半有余,在过去的时间内,人身安全事件频频出现发人深省。在此佰佰安全网以人群特征为划分标准,依次对老人安全事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