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者责任年龄的界定应当以年满16周岁为标准。现行的民事法律舰范规定,通常情况下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特殊情况,年满16周岁也可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但鉴于“飙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或危险的严重性,以及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极大的可能性,因此按照《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将“飙车”者的责任年龄界定为年满16周岁,而将是否年满18周岁作为情节予以考虑则更为妥当。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详情]
学校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点,必须同时满足: (1)学校行为的违法性,比如体罚学生。 (2)学校存在过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基于双方之间这种特殊的关系,学校及其教师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特殊的注意义务。判断学校有无存在过错,首先应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及应负注意义务的大小程度;其次如学校负有该注意义务,是否实际履行了该注意义务。...[详情]
学校发生暴力事件学校有责任吗?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承担哪些责任?接下来请大家来佰佰安全网了解一下吧。 ...[详情]
校园暴力的发生学校有没有责任?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有哪些责任义务?接下来请大家来佰佰安全网了解一下吧。 ...[详情]
近期,一种伴有水果味的“电子烟”出现在小学校园中“流行”,轻轻一吸,“烟头”亮起红灯,立刻就可吞云吐雾。显然这不是学校和家长所提倡的。让家长们担忧的是,“吸烟”——这种明显不符合小学生身份和生理心理年龄的行为,竟然会在校园里大行其道。家长们也不得不反思,到底是学校教育出了问题,还是家庭教育缺位严重。“电子烟”能在小学生之间流行,究其原因,一来是这些“电子烟”价格相对较低,二来销售渠道极其畅通,校园周边的小卖部、文具店随处可见,有钱就能买到,太方便了;再者相关部门和学校也监管缺位,既没有扼住源头,也没能在校园内部清查,导致小学生们习以为常;最后当然是小朋友们之间猎奇、攀比的心态...
“小学里发生这样的悲剧太不应该了”“厕所为什么会发生踩踏事件”……3月22日早上,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的踩踏事件,不仅揪着涉事学生家长的心,也揪着社会各界的心。记者从濮阳县卫计委《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告》上看到如下记录:8时31分,120接到报警,红旗路县三实小发生踩踏事故,立即派县二院、县医院、仁济医院现场救治;9时2分,120指挥中心反馈信息称,县医院救...[详情]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此前,教育部也发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2017年11月,我国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提出了预防的具体举措,规范了处置程序,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根据方案,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详情]
2015年5月28日,教育部印发《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的办法。办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详情]
近年来,因课间打闹致伤、体育运动摔伤等各类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北京二中院对该类案件进行了通报,根据二中院的统计,校园伤害纠纷案件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