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背叛国家罪的境外犯罪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详情]
国家安全意义非凡。那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带领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吧!...[详情]
2015年9月8日,天津市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8·12”事故沉痛教训,对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把安全发展看得重而又重、抓得紧而又紧,深入开展安全整治行动,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守安全红线,加快推进安全天津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出席,市委副书记王东峰主持。会议印发...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创建评价,完善激励措施,不断把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要“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详情]
漳州1月16日 “同志,开车上路请系好安全带。”13日上午,南靖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联合镇村两级干部,以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为依托,以劝导员劝导、发放宣传材料、展示宣传板等方式,到金山镇新内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劝导活动。南靖县金山镇地处内山,村落分布广阔,319国道和厦蓉高速贯穿而过,交通十分便利,村民主要以小型汽车和两轮摩托车为代步工具。根据这一特点,金山派出所探索“劝导先...[详情]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该法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详情]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习近平主席一直非常关心互联网的发展,不止一次发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