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仓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从订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已生效,存放人并未交付储存物,应承担赔偿仓储人损失的责任。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详情]
网络时代的到来,为更多的人们提供了便利性,也多了不少在电商行业创业的人群。无论是哪个行业的用人单位,都会有人才流动和人才需求,很多用...[详情]
不同种类的仓储合同具有不同的种类特征,也更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岁末年终,有的地方、有的企业、有的人又忙了起来。或为突击完成年终任务、生产指标,或为快马加鞭产煤发电、卖个好价钱,或为政绩工程添上一个好的数据,等等。唯独在思想上、制度上、操作上少了一根弦:安全生产。而这根弦,人命关天,须臾怠慢不得。中央三令五申,检查不断,为何还事故频发,险情不断,悲剧重演。近期,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警钟一再敲响。10月31日重庆永川金山沟煤矿事故33人死亡、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责任事故74人遇难、 11月29日黑龙江七台河景有煤矿事故21人死亡,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2人遇难……尤其...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定于2017年8月份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情况。通知明确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坚持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通知指出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情况。...[详情]
轰动一时的呼格吉勒图案日前又有最新进展,继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无罪后,有关部门对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内蒙呼格案追责结果 27人被追责处分昨天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公检法系统共27人被处分 记者注意到,在官方...[详情]
10月22日上午9时许,南京市溧水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机场路某粮油店内保险柜被人撬了,里面...[详情]
近日,360公司的“水滴直播”平台被爆在多数被拍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直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