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小编分析如下;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且危害公共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但是交通肇事罪不属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罪 不应该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类型。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划分范围,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围。 “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二审草案稿规定,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详情]
飞机上的不文明行为很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犯罪,那么,飞机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何量刑的呢?...[详情]
司机辩称,执法人员穷追不舍及在前方设置路障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图为被告人水泥车司机杨某 冲卡、超载、超速、闯红灯,大货车连撞12辆车致三死两伤。2014年9月16日,发生在永嘉的惨烈一幕,至今仍让许多人记忆犹新)。2015年3月30日,大货车驾驶员杨某站到了温州中院被告席上,他被指控疯狂逃逸,知道其行为可能发生事故,还放任事故的发生,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他辩解,执法人员穷追不舍及在前方设置路障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三位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81万余元。杨某称自己没有能力赔偿,他还反问,如果他撞死了,该找谁赔?核载32吨实载75吨 昨天,4...
今天上午,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朴英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本案系我国首例因擅自开启飞机应急舱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延吉市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朴英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免于刑事处罚。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朴英兰擅自将飞机前左侧应急门打开,导致充气滑梯弹出,严重威胁飞机安全,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详情]
记者董柳,通讯员刘佳星、李寒冰报道:男子章某醉酒后,不仅追打路人,还不配合警察执法,造成警察受伤、执法记录仪及个人手机等物品损坏。记者今天(11月14日)从广州市从化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判决章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这是广州从化法院首次发出“禁酒令”。今年3月28日晚22时20分许,在广州从化做茶叶生意的赵某准备关门打烊...[详情]
因私挖地洞,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房主李宝俊近来有些狼狈,近日有媒体到其北京其他的住处登门造访,虽然没能见到本人,但也曝光了他在昌平...[详情]
昨日,海口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海口华信大厦玻璃幕墙在超强台风“威马逊”中破损严重,经常会有玻璃掉下来,前日还差点砸中她,存在极大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