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交通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 重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特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另外重大交通事故...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详情]
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对双方责任的认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关系到处罚标准的问题。今天佰佰安全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详情]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的司机朋友们都想知道该按照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来解决问题。今天佰佰安全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详情]
3月30日,四川宜宾高县公安发布了“宜宾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后被射杀”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男,56岁,本县人)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女,40岁,宜宾市南溪区人)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面对民警,郑某某持刀拒捕。为防止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伤者李某某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事件发生后,高县检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调查。3月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
据银川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银川发布”消息,检察院提前介入银川301路公交车特大放火案。昨日,震惊全国的银川301路公交车特大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在银川贺兰县某在建小区工地被抓获。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院依法正式派员提前介入银川301路公交车特大放火案。 据悉,为使该案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市公安局沟通协作,注重发挥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的...[详情]
浙江省泰顺县男子夏某因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近日被检察机关起诉。夏某今年49岁,是泰顺县司前镇人,常年在家,爱好打猎。2月17日,泰顺县公安局从夏某家中搜出自制猎枪1支、枪管2根、枪把2把、黑火药以及子弹若干。夏某供述称,十几年前,他曾购买过一把土铳用于打猎,并自学了制作子弹和枪支零配件等。四、五年前,他在泰顺县竹里乡捡到枪管、枪把等零件,然后在自家老房子组装了该把猎枪。为了躲避公...[详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日前联合出台《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泄密案件...[详情]
少数执法监管部门和执法监管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放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发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