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下乘坐火车如何办理托运? 1.到火车站托运厅验货处验货,确认货物符合运输规定后,由验货人员将盖有人名章的托运单发给托运人。 2.正确填写托运单,将品名、件数、到站、发货人、收货人等资料详细填写清楚。按照货物包装标准到打包处打好包装。 3.持已填好的托运单到司磅员处检斤过磅,由司磅员将货物的件数和准确重量用红蓝铅笔填写在托运单上,并盖人名章。 4.持...[详情]
现如今火车是一个好的出行交通工具,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坐火车带小孩查出生证吗,现在就由佰佰安全网的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详情]
电动车是人们的交通工具之一,那么电动车容易起火自燃吗?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详情]
近日,一段女子抱着孩子街头与交警发生争执的视频在邯郸朋友圈中广为传播。8月25日,河北邯郸市交警支队武安大队发布消息,视频中女子郭某因驾驶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拒不配合执勤交警纠正,出言不逊,辱骂、殴打执勤交警,因阻碍执行公务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0日。8月21日下午,武安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在中兴路与塔南街交叉口(塔南岗)执法执勤,治理非机动车与行人违法行为。17时40分许,郭某骑行电动车带着一名孩子沿中兴路占用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到达塔南岗时,执勤交警依法拦截,纠正其违章行驶。此时,郭某不仅不停车,还故意向其中一名交警身上撞去。面对交警的查处,郭某现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
一名两岁半的幼童近日不慎从家人电动车上掉落,一度走失。万幸的是,在荥阳市公安局民警的帮助下,家人及时找到走失的幼童。家住荥阳石寨村的王阿姨4月5号下午报警称,她骑电动车带着孙女从万山路回家,到家后发现后座上的孙女不见了,自己也不知道孙女什么时候从电动车上摔下去的,全家人心急如焚,反复寻找却没有找到。由于正值下班时间,路上行人车辆逐渐增多。为尽快找到小女孩,荥阳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详情]
小牛电动京东旗舰店一款禁售电动车昨天已显示不支持在北京地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及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从7月1日起,本市将对这些违规销售电动车商户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线上线下禁售规则相同。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再次召集全市大中型电动车经销商及网络交易平台召开了行政指导会,绿能、绿源、小牛、雅迪及京东等14家代表参加会议。市工商局通报,5月中旬本市启动了违规...[详情]
3日上午八点,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科大道发生一起车祸,一人当场死亡。从目击者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当时,一辆白色小车撞上了一辆...[详情]
一名14岁的小男孩竟然骑着电动车,载着12岁的表弟闯红灯,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4月16日,扬中交警部门告诉记者,两个孩子双双受伤,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