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人格权被侵害,可以在侵害过程中要求停止侵害,恢复自己的名誉,但是前提必须要录下视频资料,或者收集一切关于人格权被侵害的纸质证据,一切法律依据来源于证据,在对方不听劝告,继续侵害人格权的,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如果是身体某方面被致伤、致残,那么根据医院的鉴定结果,赔偿医药费以及精神赔偿费,因为精神赔偿是个广义的范围,无法定义金额,目前来说,在有证据的前提下...
第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被侵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被侵害方诉讼法庭,向侵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时候,必须要出具与案件相关并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当做证据使用的证物和证言才具有证据效力,在这里要注意,出具的证件和证言必须要与案件相符,而不是与事实相符,只要不涉及案件...[详情]
(一)申请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人身安全保护裁...[详情]
反家暴法中第四章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则,那么,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呢?随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了解下吧。...[详情]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裁定呢?...[详情]
公共场所劫持人质以人身安全威胁逼迫他人做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醉酒男子劫持女子以人身安全威胁的哥送其回家前天晚上10时30分许,燕郊迎宾路口往南约500米处的半壁店村头,一名自称从传销窝中逃出的男子持刀威胁出租车司机,随后将过路的一名女子劫持。三个小时后,警方趁着男子不注意将刀夺下,将女子成功解救。昨天,记者了解到,男子被三河警方刑事拘留。昨天,记者联系上事发时的目击者宋先生,据他称,事发时已经是夜里零点前后,事发地点附近没有什么人。据他称,自己路过时男子已经将一名的哥劫持,手中拿着尖刀架在的哥的脖子上。宋先生称,男子情绪很激动,说自己被骗进了一个传销组织,刚刚跑出来。“他说自...
如今有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殴打虐待的事件时有发生,孩子的人身安全在家中都无法得到保证。而近日一起事件,不仅女童遭受虐待,其姐姐更被怀疑被迫与人发生关系导致怀孕。然而一切却因两人的户口原因,无法得到当地民警的帮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吉林松原市长岭县北正镇11岁女孩小宇(化名)8月28日对记者称,她15岁的姐姐小航(化名)此前在姑姑家被喂药睡着,并被迫与他人发生关系,目前已怀孕。...[详情]
2019年1月29日零时40分许,郑州市人和路长江路几名男子在夜间发生冲突,其中当一男子持刀威胁他人时,被及时赶到的治安人员当场制伏,避免了一桩流血事件。29日凌晨,长江路夜巡队员姚建民、扬振民等四名队员巡逻至人和路与长江路口时,突然,有一名轻男子神色慌张的跑过来拦住队员大声求助,说后面有人拿刀行凶,就要出人命了,快救救他们。。。。。。 事发现场,队员来不及多想,在报警的同时,...[详情]
2015年已经过去的一半有余,在过去的时间内,人身安全事件频频出现发人深省。在此佰佰安全网以人群特征为划分标准,依次对老人安全事件、...[详情]
一男子盗用邻村居民王强(化名)的身份证两年多来,又是抵押贷款,又是诈骗他人,仅今年5月份的一起就诈骗他人20多万,后被公安机关列为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