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
化痔栓,中成药名。为外科病剂,具有清热燥湿,收涩止血之功效。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内外痔、混合痔疮。那么,孕妇痔疮出血可以用化痔栓吗?我...[详情]
近日,海南海口一女士在小区楼下遛泰迪,巡逻的民警发现没有牵绳,要求女士给狗狗套上束犬链,没想到该女士理直气壮,拒绝三联,最终狗被没收,并罚款3050元。2月27日,海口民警巡逻时发一女士带着两条宠物狗未按照规定束狗链,民警上前提醒,没想到该女士理直气壮称:“我们家狗又不咬人。”民警再次提醒她赶紧上楼并且告诉她相关法律法规,女子依旧理直气壮地表示:“是有这规定要求,我就住楼上怎么了?” 经调查,早在2018年11月7日,民警就查处过该女子违规养犬行为的记录,并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书,但其逾期拒不整改。 民警依规没收其饲养的宠物犬两只,送往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安置,并处罚款人民币...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萌萌的样子总是很讨人喜欢,但是它们并不是一直都如此乖巧,不听话的时候也会让人心生害怕与恐惧。 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遛狗不牵绳,饲养烈性犬都要罚!!!近日就有一位天津市民被罚了5200元! 2019年6月1日,滨海新区公安局航空路派出所及时果断查处辖区内一起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收缴烈性犬一只,对违法行为人依...[详情]
消防栓作为公共设施,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水源,是灭火救援的基础保障。如此重要的消防设施,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私自开启、使用或破坏消防栓,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近日,上海宝山区月浦地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嫌疑人将消防栓撞倒后,驾车扬长而去,让自来水白白流淌。最终,肇事男子被宝山警方抓获。 1月4日下午4时2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盛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罗北路一公司门...[详情]
1月8日凌晨,郑州市红专路与黄河北街人行道中,一只消防栓被撞断后哗哗地不断向外喷涌自来水。...[详情]
因养狗人遛狗未拴绳,狗突然出现吓倒行人,引发行人受伤,养狗人最终被判决赔偿行人近5万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