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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扔物意外夺去小孩生命,个人须约束自身行为安全

2014-10-27 13: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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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四川广安人宋某,已经66岁了,由于岁数大,在新塘一家制衣厂当环卫工,负责打扫一栋五层宿舍的卫生。为了节省时间,宋某每次都将各楼层的垃圾扫在一起,装在一个塑料袋里,直接从窗口抛到楼下的院子里,再装进垃圾车里,这样也比较省力,在最近三年来一直没发生什么事。

生命,在有的时候真的是很脆弱,有谁会想到,一名环卫工扔一个垃圾整理袋,竟把一个小孩砸死,巧合的是,这个小孩正是在楼下拾塑料瓶来卖。显然,环卫工当时不知道下面有人,他无心伤人性命。那这件事是该怪小孩倒霉,还是该怪环卫工粗心?佰佰安全网认为,这件事主要还是应由环卫工承担责任,退一步讲,即使他不是环卫工,高空扔东西,也该确认一下下面是否有人才对,何况他的工作性质,更应有责任去确认一下。

四川广安人宋某,已经66岁了,由于岁数大,在新塘一家制衣厂当环卫工,负责打扫一栋五层宿舍的卫生。为了节省时间,宋某每次都将各楼层的垃圾扫在一起,装在一个塑料袋里,直接从窗口抛到楼下的院子里,再装进垃圾车里,这样也比较省力,在最近三年来一直没发生什么事。

也许是一直的平安无事麻痹了他,今年1月23日7时许,宋某像往常一样将装垃圾的尼龙袋抛下,却砸中了六岁男童孟某,由于伤的严重,孟某于2月9日死亡。

结果令人唏嘘的是,孟某是二楼一对夫妻的儿子,起得早,是为了在垃圾堆捡塑料瓶,卖了换钱。如此懂事的小孩,他的生命竟这样的被夺去,他的父母伤心至极,将环节工宋某告上了法院,他们要为自己懂事的孩子讨一个说法。

6月25日,广东省增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这个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件,宣判被告人宋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所在公司民事赔偿受害人亲属66万元。

虽然这个事件已经结束,但是这样的类似事情,相信在很多地方都曾经上演过,只是他们更幸运一些,但是一次幸运不代表永远幸运。有时候,很小的、无意识的一个动作,就可能伤及他人,皮外伤还好一点,一旦危及他人性命,到最后,无论当事人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所以,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之前,要细心多想一下,尤其是特殊工作性质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朋友,更应谨慎细心。

责任编辑: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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