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不理性的网络投资客被一家诈骗投资网站骗走50万,苏州警方快速侦查,最终在湖南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赃款也被悉数追回。
苏州一不理性的网络投资客被一家诈骗投资网站骗走50万,苏州警方快速侦查,最终在湖南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赃款也被悉数追回。
“投资平台”蒸发了
林某,今年51岁,苏州本地人,长期进行网络投资,由于前几次投资都不是很成功,所以在投资上变得越发不理性。2014年7月底,林某在一个网名为“桑某”的人的力荐下,进入了一个“投资平台”,在网上操作白银现货。苏州工业园区网警大队办案民警王烨透露,每介绍一个人头进入这个“投资平台”,“桑某”会获得1500元的利益。但是,对于“桑某”真人是谁、是否为本案犯罪同伙,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确认当中。王警官透露:“这个‘桑某’也有可能不知道这个平台是诈骗平台。”
林某初步了解这个平台的情况后,发现这个投资网站的收益非常高,阶段性收益能达到入金的50%,林某当即便决定在这个平台大展身手。2014年7月31日,林某便在这个网站投入本金一万元,入金不久,林某便发现余额确实增加了不少。于是,在8月5日,林某又投入9万元本金,令林某欣喜不已的是,在短短5天内,林某便查询到自己的余额为13万元。于是,在8月11日,林某分两次投入资金共40万。
然而,当林某还沉浸在自己高收益的美梦中时,该“投资平台”却已经卷铺盖走人了。8月13日,林某想登录网站查看余额,却发现之前进行交易的网站根本就无法登录,林某顿时心乱如麻,他也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他立即给“桑某”打电话,而“桑某”却说:“也许网站需要维护,你不要急。”林某对“桑某”的话深信不疑,便一直在家干等着。直到8月25日,林某再次尝试,还是无法登录网站,终于坐不住了,于25日上午11点47分,来到苏州工业园区湖西派出所报警。
警方接警后迅速出手
接报该案后,园区网警大队迅速会同网警支队以长沙市、株洲市为中心,着力排查犯罪嫌疑人的踪迹。最终明确万某(男,27岁)、万某某(男,30岁,均为湖南省长沙市)、陈某某(男,24岁,湖南株洲人)三人系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据此侦查人员将三人上网追逃。9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警方的配合下,在万某、万某某的居住地将上述两人抓获。9月29日上午,在湖南株洲火车北站派出所协助下,将陈某某抓获归案。10月1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苏。
经审讯得知,万某和万某某之前都是在一家投资公司工作,有些许投资方面的经验,待业在家后,二人又在网上发现很多投资网站诈骗的案例,心里便萌生了开设一个网络平台进行诈骗的念头。陈某某,之前一直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在得知万某兄弟二人的想法后,便也心痒难耐。于是,三人一拍即合,由陈某某花费3万元买来电脑等硬件设施,从网上买来一个投资平台,然后万某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2014年7月份以来,万某、万某某、陈某某设立虚假网站,以网上操作白银现货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骗金额最大的就是林某,被骗金额高达50万元。苏州工业园区网警大队办案民警王烨说:“除此以外,还有几十笔上千元的交易,最终数据还在统计当中。”骗了林某的50万元后,三人决定暂时收手,万某、万某某分得赃款47万元,陈某某分得赃款3万元。经警方全力工作,上述50万元赃款已经全部追回。
专家分析:
网络投资诈骗是不法分子利用了部分网民的贪财心理,抛出“投资小、回报快”的诱饵,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部分手中有余钱、“勇于投资”的网民极容易上当受骗。运用互联网平台,扰乱网民视线,诱使网民上当受骗。这种诈骗手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法分子利用人际关系网,采取“传销拉人头”方式,先让部分投资者尝到甜头,引诱这部分投资者主动为其宣传,从而“推介”更多的人(其中不乏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逐渐扩大投资者阵容,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呈现出非法集资的新动向。
不管是“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还是其他类型的非法集资诈骗,不法分子都利用了广大群众对投资理财专业知识的匮乏,披着投资理财的合法外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电话、传真和网络银行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此类犯罪活动所利用的网络服务器大多是租借来的,服务器源头可以在境外,也可以在境内的任何一个地方,犯罪分子只要拥有源代码,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封闭或开放网站。因而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大多为远程遥控作案,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流窜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一旦成功作案犯罪分子就会立即销毁证据,关闭网站、更换QQ等网上联络工具、停用手机、停用银行账户等。
警方提示:
1、在工信部网站查询投资网站是否有备案信息,如果发现网址没有备案信息,或者备案信息显示的内容与投资网站不相符合,那么就不要轻易相信。
2、网站投资收益如果太高,甚至鼓吹收益为入金的50%、100%,那么一定是诈骗网站。 3、投资之前要先去了解一下理财产品的真实投资项目,如果投资机构都不存在,那么肯定也是有问题的。
责任编辑:佰佰安全网